佳兆业美好:11月16日联交所恢复买卖

本公司认为,佳兆业控股面临的任何流动资金问题不会对本公司的营运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告由佳兆业美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兹分别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的短暂停牌公告,以待刊发有关其控股股东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38)(「佳兆业控股」)的内幕消息的公告;及(ii)佳兆业控股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及2021年11月12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未支付若干金融产品及停止派付2021年中期股息。

本公司谨此澄清,其并无参与上述佳兆业控股交易,亦非交易的一方。本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诚如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的通函所披露,本集团一直于其日常业务过程中向佳兆业控股的若干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若干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及设备安装服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提供该等服务所产生的收益佔本集团总收益的50%以下。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继续以符合现有惯例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4日的公告所披露的相关协议条款之方式向佳兆业控股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该等服务。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4日的公告所披露,本集团继续收取佳兆业控股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付款,且并无就根据相关协议提供的服务于收取该等付款时遇到任何重大延迟。

于本公告日期且根据本公司目前所得资料,基于本公司并无收取佳兆业控股的任何财务资助(不论是以贷款或财务担保的形式),本公司认为,佳兆业控股面临的任何流动资金问题不会对本公司的营运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21年11月5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申请本公司股份自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復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