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原仁知服务拟赴港上市 发行不超过19166667股

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 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仁知服务”,原名为 “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相关议 案。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东原仁知服务境外上市申请材料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 理序号:210879),其决定对东原仁知服务提交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行政 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东原仁知服务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原仁知城 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224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东原仁知服务发行不超过 19,166,667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东原仁知服务可到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

二、完成发行后 15 个工作日内,东原仁知服务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 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 市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东原仁知服务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则。

本次发行 H 股事项尚需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核准,仍存在不确定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