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澜物业撤回对天津松江集团破产清算申请

近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 …

近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转发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21)津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津破申 8 号《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概述
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团收到法院送达的(2021)津破申 5 号《通知书》。债权人天津松江一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澜物业”)以松江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松江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二、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一)债权人一澜物业撤回对松江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 年 3 月 8 日,法院出具(2021)津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一澜物业于 2021 年 3月 3 日向法院提出撤回对松江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法院认为一澜物业在本案审查期间请求撤回破产清算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准许一澜物业撤回对松江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债权人津盛瑞泰申请对松江集团进行破产清算2021 年 3 月 10 日,法院出具(2021)津破申 8 号《通知书》,津盛瑞泰(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盛瑞泰”)以松江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松江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债权人津盛瑞泰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松江集团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松江集团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