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拟发行不超过等值60亿债务融资产品

融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为进一步拓宽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 60 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类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等值于 60 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类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
2、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
4、发行期限
公司拟注册发行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年(含 1 年),拟注册发行的各类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