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阳地产发行2022年到期3亿美元优先票据 按9.95%年利率计息

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现有债务再融资及一般企业用途。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4月8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中金公司、巴克莱、瑞信、国泰君安国际、瑞银、德意志银行、滙丰、海通国际、招银国际、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方证券(香港)、香江金融及浦银国际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票据发行。

经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有关票据发行的其他估计应付开支,估计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将为288百万美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现有债务再融资及一般企业用途。

本公司可能根据市场状况变化调整其发展计划并重新分配所得款项。本公司将寻求优先票据于联交所上市。优先票据于联交所上市不应被视为本公司或优先票据的价值指标。

优先票据将自2019年4月11日(包括该日)起按9.95%年利率计息,须自2019年10月11日起于每年的4月11日及10月11日每半年期末支付。

票据发行理由及建议所得款项用途:

本集团为一家中国江苏省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商,专注于开发住宅物业及开发、营运及管理商业及综合用途物业。经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有关票据发行的其他估计应付开支,估计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约288百万美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现有债务再融资及一般企业用途。本公司可能根据市场状况变化调整其发展计划并重新分配所得款项。

上市及评级

本公司将寻求优先票据于联交所上市。优先票据于联交所上市不应被视为本公司或优先票据的价值指标。

预期优先票据将获惠誉评为「B」级以及联合国际评为「BB–」评级。评级并不构成购买、持有或出售证券的推荐建议,惠誉或联合国际可随时暂停、调低或撤销有关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