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本次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 43 亿元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或运营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发行公司债券。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含4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或运营,或证监会、交易所核准的用途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