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保利发展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保利集团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的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合计不超过81,914万股(含81,914万股),发行对象为包括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2022年12月30日,公司与保利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保利集团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的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利集团直接持有保利发展股份335,087,645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南方集团”)持有保利发展股份4,511,874,673股,保利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保利发展的股份合计为4,846,962,318股,占保利发展总股本的比例为40.49%,为保利发展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为公司关联方,保利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审批程序,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刘平、陈关中、周东利、胡在新、陈育文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保利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广州保利领秀海项目、西安保利天汇项目、大连保利城项目等14个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本次发行成功后,将改善公司自身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利息支出压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保利集团积极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体现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