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地产:恩辉投资同意按每股股份0.7325港元出售8.85亿股

恩辉投资已同意,股份出售的所得款项将以股东贷款方式提供予本公司。

本公司获恩辉投资告知,于2022年7月21日(交易时段外),恩辉投资与投资者订立股份买卖协议(「买卖协议」),据此,恩辉投资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投资者已有条件同意按每股股份0.7325港元购买885,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01%(「股份出售」)。诚如6月1日公告所披露,预计所出售股份数目将为86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截至6月1日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01%),所出售股份数目于2022年7月15日因以股代息计划(「以股代息计划」)导致本公司股本增加而增加至885,000,000股。有关以股代息计划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之通函。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本公告日期,投资者并无拥有任何股份,而其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紧随股份出售完成后,(i)投资者将持有885,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01%),并将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及(ii)恩辉投资将持有1,272,734,299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1.72%),并将继续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进一步义务

根据买卖协议,恩辉投资及投资者已同意(其中包括)以下事项:

(a)公众持股量限制:卖方不会促成有关本公司并会导致(及须尽最大努力防止)本公司公众持股量跌至低于上市规则的规定的任何行动。

(b)董事提名权:股份出售完成后,投资者可向共有七名董事之董事会提名两个人选参选董事会董事。

(c)恩辉投资的所得款项用途:恩辉投资已同意,股份出售的所得款项将以股东贷款方式提供予本公司。股东贷款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0条提供,并将获完全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年度审阅、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

本公司谨此宣佈,自发出该等公告以来,本公司已继续就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与投资者进行磋商。于股份出售完成后,投资者将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因此预期转换任何可换股债券项下可发行之股份均会根据将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向独立股东寻求之特别授权发行。

股份出售须待买卖协议所载若干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本公告所述之建议认购可换股债券须待本公司与投资者订立最终认购协议并达成当中所载若干条件后,方可作实。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