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收购广州市佰城投资发展98%股权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总代价属公平合理,按正常商业条款厘定,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买方(本公司附属公司)与卖方(本公司控股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购买目标公司(拥有项目土地)98%股权,股权转让代价约为人民币元。此外,於完成起计60个营业日内,买方亦应向目标公司注资约人民币元的还款金额,用於向卖方支付应付金额。完成後,买方将拥有目标公司98%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并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业绩。

总代价约为人民币2,292,785,883.14元,其中约人民币1,873,596,000元为股权转让代价及约人民币419,189,883.14元为还款金额。股权转让代价乃参考目标公司100%股权於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的市值约人民币1,911,832,000元厘定,该市值由独立估值师应用成本法项下的总和法进行评估。还款金额乃应付金额的实际金额(按一元算作一元的基准)。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总代价属公平合理,按正常商业条款厘定,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项目土地位於中国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大干围12号、1号(地块二),总土地面积为62,578平方米,具备极佳地理优势。项目土地所在的海珠区为广州核心区之一,拥有发展完备的优质生活设施及运输系统。项目土地周边三个地铁站(广佛线石溪站、南洲站,2号线南洲站,以及10号线大干围站)环伺,可快速直达广州核心商业区。鉴於广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健以及项目土地的质素,项目土地的开发前景可期。此次收购可为本集团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约389,813平方米,有利於加强本公司核心房地产业务,并巩固本集团在广州房地产市场的领先战略地位,深化本集团深耕大湾区,发展华东、华中、北方及西南地区的全国性区域布局战略。因此,董事认为通过收购事项收购於项目土地的权益符合本集团的利益。完成後,目标公司将由买方拥有98%权益,其财务业绩将并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业绩,且预期将对本集团整体营业收入带来贡献。

计及上述理由及裨益,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