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董事会秘书张月正式履职

在此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任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于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张月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鉴于张月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本次聘任将在张月女士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后生效。

在此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任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张月女士已于近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自本公告之日起张月女士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任正先生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