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与外资管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2024-2026年度)》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资管公司”) 重新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外资管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资产(以下简称“委托资产”),包括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79.3017%股权、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浦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股权等控股或有重大影响的股权资产以及上海汇在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股权等参股股权资产委托本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本公司与外资管公司实际结算的2021-2023年三年委托管理费分别为人民币881 万元、人民币6,885万元、人民币7,294万元(预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除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