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实际控制人黄韬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冻结

要系其个人与翁淑华的离婚纠纷所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的通知,其个人与翁淑华离婚纠纷已经相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沪 0104 执 5792 号、6723号、6725 号、6727 号、6729 号、6731 号),裁定冻结黄韬先生持有的 10,000,000 股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冻结,主要系其个人与翁淑华的离婚纠纷所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
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
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