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商股份: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转让价款为 288.24 万元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资产转让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下属小汤山仓库房产参考评估值转让给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现更名为“北京西单友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友公司”)。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1 年 5 月 7 日,首商股份和西友公司就上述交易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次资产转让价款预估为人民币 288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资产转让价款金额。

因西友公司为首商股份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1 年 9 月 17 日,首商股份与西友公司就上述交易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参照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88.24 万元;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在本补充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 70%;于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 30%。双方同意,于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共同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资产转让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