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森家居:收到呈请人的经修订呈请更新草案

押后呈请聆讯至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由法院聆案官审理。

兹提述汇森家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2日、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27日及2023年10月9日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针对本公司的呈请。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呈请更新

于2023年10月11日,本公司收到呈请人提交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的传票(「修订传票」),其寻求准许(其中包括)按照所附的经修订呈请(「经修订呈请」)草案修订呈请,并于命令下达之日起七日内提交及送达经修订呈请。修订传票定于2023年10月18日在法院进行聆讯(「修订聆讯」),与呈请聆讯(「呈请聆讯」)同日进行。

于2023年10月17日,本公司收到呈请人的经修订呈请更新草案,以在修订聆讯中支持其修订传票。

于2023年10月18日黄健棠聆案官进行修订聆讯及呈请聆讯后,法院(其中包括)(1)授予准许呈请人修订呈请;(2)命令呈请人于本日起七日内提交及送达经修订呈请;及(3)押后呈请聆讯至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由法院聆案官审理。

本公司将告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呈请的任何重大发展,并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