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家居:设立品牌家纺产品相关电子商务的合营企业

本集团预期将会因透过电子商务渠道以其品牌名称营销及销售的家纺产品的更广泛市场覆盖範围而受益。

本公告乃皇朝家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使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悉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皇朝傢具有限公司(「广州皇朝傢具」)与于九一及陈南(统称「合营企业伙伴」)订立框架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内容是有关成立一间专注于与本集团「皇朝傢俬」及「皇朝」品牌家纺产品相关电子商务的合营企业(「合营企业」)。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深知、尽悉及确信,各合营企业伙伴均独立于本公司或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并无关连。合营企业的股权将由广州皇朝傢具及合营企业伙伴分别持有60%及40%,而合营企业的初始註册资本亦将按此比例出资。

根据框架合作协议,广州皇朝傢具须授权合营企业有关本集团「皇朝傢俬」及「皇朝」品牌家纺产品的电子商务业务。合营企业伙伴已承诺:(i)把其现时所有已控制及经营并从事家纺产品业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天猫、京东、唯品会及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的所有网店併入合营企业;(ii)本着诚信塬则保护及使用「皇朝傢俬」及「皇朝」品牌名称,并避免採取任何可能损害该等品牌名称的行为;(iii)全力支持及配合广州皇朝傢具有关其于合营企业成立前的尽职调查及相关工作。

成立合营企业及其项下合作须受必要的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审批程序及订约方将磋商及订立的正式协议所规限。

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刊发之中期报告所披露,本集团将继续深化其于家居产品市场之承担。本集团之目标为多元化发展其业务及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本集团持有中国知名品牌「皇朝傢俬」,且为享誉中国的品牌家居产品供应商、销售商及设计公司。合营企业伙伴于电子商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专门从事家纺床上用品业务。合营企业伙伴及其受控实体于电子商务平台所经营业务的管理团队于家纺产品的销售及供应链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董事会认为,框架合作协议项下合作是本集团实现其家居及室内装修产品业务多元化的一个契机。本集团预期将会因透过电子商务渠道以其品牌名称营销及销售的家纺产品的更广泛市场覆盖範围而受益。因此,董事会认为,框架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合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本公司将适时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并作出进一步公告。

于本公告日期,订约方并无就成立合营企业及其项下拟进行合作订立正式协议,而相关协议须受必要的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审批程序及正式协议的规限,因此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