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集团:终止出售茂业置业100%股权 100万元定金不予退还

对于外商投资房地产行业有特殊的要求和规定

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茂业地产与茂业集团(中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解除合同》,终止出售茂业置业100%股权事项,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赵宇光、俞光华、卢小娟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终止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茂业集团(中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的配偶张静女士100%控股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473.79万元(不含本次),包括2020年1月2日至本次交易前经公司决策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签署的《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茂乐惠小程序平台入驻使用协议》、《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地下车库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延期协议》及《茂业天地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1月9日,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茂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地产”)向关联方茂业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集团(中国)”]出售其全资子公司秦皇岛茂业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置业”)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711,900元,并同意签署该交易项下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前述协议签署后,茂业集团(中国)向茂业地产支付了定金100万元人民币,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外商投资房地产行业有特殊的要求和规定,各方至今无法完成交易备案和工商变更登记,现经各方友好协商,拟协议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终止上述交易,同时,茂业地产不再退还茂业集团(中国)已支付的100万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