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董事长徐佳东、财务负责人安小红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警示函

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徐佳东、财务负责人安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 号。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徐佳东、安小红:

2020 年 2 月 2 日,你公司披露 2019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 亿元至-11.3 亿元。4 月 29 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 2019 年年报,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8亿元,与2月份业绩预告披露内容差异较大。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及时、准确、审慎地披露预测性信息。你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时,未对可能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进行客观、审慎地判断,且更正信息披露滞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之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董事长徐佳东、财务负责人安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个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次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