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局?中兴沈阳商业董事长李晓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董事高仲先生履行董事长职责,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1月10日晚间,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布公告,董事会于2018 年 1 月 9 日收到董事长李晓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第一地产网注意到,公告显示因工作调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并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李晓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经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晓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晓航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董事高仲先生履行董事长职责,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公司将按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向李晓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至于离职原因,尚不明晰。或许与业绩关联度不大。

第一地产网发现,2017年10月20日,中兴商业发布2017年三季报,公司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17亿元,同比增长0.67%;零售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3.98万元,同比增长67.51%,零售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28.31%,公司每股收益为0.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