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股票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2024年4月19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4月22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

实行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努力实现收入规模增长,力争将净利润、净资产由负转正,使公司尽快满足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主要措施如下:
(一)重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创新经营模式,变革组织架构,强化供应链建设,持续优化商品结构,拓展新业务新项目增长点,加大线上经营占比线,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全力抓好经营工作,改善经营业绩。
(二)收缩经营战线,集中资源发展优势区域。对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区域逐步实施关闭收缩,加快优势区域门店的转型升级,不断增强门店商品力、体验力、服务力,提高门店的综合吸客能力。

(三)加大薪酬考核制度改革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团队积极性与履职责任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盘活存量低效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五)审慎对外资本性投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