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继续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同意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鉴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3.5亿元。授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3.5亿元。
(三)投资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