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鑫零售:曹咏娴辞任本公司秘书 何幸谕获委任

何女士自二零一八年加入本公司并担任法务经理。为特许秘书、公司治理师,亦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

高鑫零售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曹咏娴女士(「曹女士」)已由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起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本公司的授权代表(「辞任」)。曹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促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亦宣布,於曹女士辞任後,委任何幸谕女士(「何女士」)出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由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何女士自二零一八年加入本公司并担任法务经理。为特许秘书、公司治理师,亦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持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士学位,香港大学法学(企业及金融法律)硕士学位。并具有联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实务经验。

董事会藉此机会感谢曹女士於任内对本公司所作的宝贵贡献,并欢迎何女士接受新任命。